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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凤县汽车货运站初步设计的批复

索引号: ZDDBG181141 发文字号: 陕交函〔2011〕674号
发布机构: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关于凤县汽车货运站初步设计的批复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1-10-18

厅运管局:
你局《关于报批《凤县汽车货运站初步设计》的请示》(陕交运字[2011]13号)收悉。2011年6月16日,省厅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,按照审查意见和审查会精神,你局报来了修编后的设计文件,根据省厅《关于凤县汽车货运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补充批复》(陕交函[2011]5号),经审查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凤县汽车货运站按部颁二级货运站标准建设,位于凤县凤州现代科技产业园,航天路与团结路交汇处,占地面积25亩(含代征团结路占地约2.8亩),总建筑面积为6217.7平方米,包括综合业务楼3474.8平方米,安检维修车间182.9平方米,南区门房20.2平方米,北区入口门房20.2平方米,北区出口门房(含公厕、水泵房)169.6平方米,仓储货棚建筑面积为1225平方米(仓储货棚面积为2450平方米,包括矿产品、工业产品、农林产品货棚分别为1200、750、500平方米),作业区及堆场货棚建筑面积为1125平方米(作业区及堆场面积为2250平方米)。停车场面积为3000平方米,绿化面积为1000平方米。
二、货运站被团结路分隔为南北两区,北区为工业及矿产品货运区,利用保留下来的凤县物资公司办公楼实现货运业务办理功能;南区为农林产品货运区及全站综合业务集中办理区,综合业务楼呈一字型面朝团结路布置,具有行政办公、业务受理、职工公寓功能。
三、综合业务楼为地上四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,总高16.5米,采用双向弹性地基梁;各类货棚均为地上一层门式钢架结构,高度为7.2米,采用柱下独立基础;安检维修车间为地上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,采用柱下独立基础。
四、生活及消防用水来自市政给水管,室内污水、废水合流排放,室外雨水、污水采用分流排放制,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。
五、采暖热源来自市政热网,采用钢制散热器热水采暖。餐厅、会议室、活动室、卫生间设机械通风。
六、电源由室外箱变外接10KV专线低压供给,重要设备、综合楼调度中心用电为二级负荷,其余为三级负荷,备用电源为EPS。
七、原则同意消防、环保与节能设计等相关内容,应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完善。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详细推敲货运站内部工艺流程设计,使货运办理功能实现分区管理,尽量避免人员穿越马路,体现方便、安全、高效的设计与管理理念;应进一步细化竖向设计,减少场区挖方工程量。
八、凤县汽车货运站报审概算总金额为2280.87万元,审查核定概算金额为1957.4633万元。
请根据此批复精神,安排进行施工图设计,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按规定送审,审查意见报厅核备。

附件:凤县汽车货运站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/File/2012-05-24-17-19-56.doc

 


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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